校方表示,該名女老師教學嚴謹,負責班級的生活管理,她發現女學生和隔壁班男同學談戀愛,起初禁止兩人來往,後來得知雙方仍有聯繫,她相當生氣。
校方指出,女老師將女學生帶至男同學班上,當著其他學生面前,要求女學生當眾自辱,承認錯誤,後來,還帶著女學生到髮廊,將及肩長髮剪至耳際以上。
事後,女學生的事情在校園內傳開,眾人議論紛紛,女學生事後因受到其他同學排擠,曾到輔導室諮商,一度傳出有輕生念頭。
校方說,事發當天,校方已向女學生家長道歉也獲得諒解,女老師不想學生放太多心思在打扮上,才會帶去剪髮,事先也先告知女學生媽媽。
國教署表示,這件事情發生於今年4月,學校發現老師涉及不當管教後,已通報國教署,學校性平會建議給予2大過2小過處分,送交學校教評會後改成一大過一小過。
但因當事人不服提出申覆,全案尚未結案。
校方表示,事後,女老師也向女學生道歉,因大考即將來臨,部分家長憂心影響學生成績,上月向民代陳情,校方已恢復女老師管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