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交通部長的林陵三因桃園機場捷運BOT案雖經司法調查確認並無不法,仍於今年2月間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日前審議監察院所提彈劾案後,指摘監察院所提彈劾事由並不足採,議決林陵三「不受懲戒」。
林陵三在獲知「不受懲戒」後發表聲明指出,「尊重並感謝公懲會的議決,司法早已還我清白與公道。交通建設對產業及民生均有重大助益,欣見經過當時的努力,桃園機場捷運如今已屆試車階段,也盼各級政府及公職人員未來更能勇於捍衛政策及工程品質,全力推動交通建設。」
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代表說明指出,全案既曾經司法偵結以查無不法簽結在案,監察院卻又重啟調查並通過具有爭議的彈劾案,此從前次監委投票為7比5的表決結果,就可看出端倪,如今公懲會正式否決監察院的彈劾案,既是還給林陵三公道與清白,也證明時任交通部長時決策適切,才有辦法催生2016年3月即將通車的桃園機場捷運。
卓冠廷表示,依據公懲會作成司法判決的議決書,對於監察院的彈劾案,公懲會查證後,認為林陵三並未如監察院所言,曾主導並運作仲裁庭之組成,決定並無不法或不當;且相關責任係可歸責於長生公司,當時的交通部並無任何可歸責的原因存在。
卓冠廷認為,林陵三當時對交通部的權益也已充分兼顧,監察院的彈劾事由實不可採。整體而言,公懲會認為林陵三並未逾越行政裁量之範圍,亦無任何濫用裁量之情事,具體指摘監察院所提彈劾事由並不足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