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4日電)台北市公運處今天表示,自10月1日零時起,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調整計程車運價,計費基準為起程運價1.25公里新台幣70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每1分鐘20秒5元。另外,夜間11時至翌晨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