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宣布從3月29日至4月12日為期15天,為章魚禁漁期,禁漁期期間,一律禁止採捕章魚。
馬公警分局配合「非法捕魚查緝小組」全面執行海、陸上查緝違規採捕章魚行為,今天凌晨,在湖西鄉沙港海域潮間帶,當場查獲曾姓民眾違法採捕特有種章魚4隻,並查扣採捕工具1批,曾姓民眾坦承違法採捕行為,警方偵詢後將依違反漁業法送農漁局裁處,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請民眾共同遵守,以免受罰。
澎湖縣政府宣布從3月29日至4月12日為期15天,為章魚禁漁期,禁漁期期間,一律禁止採捕章魚。
馬公警分局配合「非法捕魚查緝小組」全面執行海、陸上查緝違規採捕章魚行為,今天凌晨,在湖西鄉沙港海域潮間帶,當場查獲曾姓民眾違法採捕特有種章魚4隻,並查扣採捕工具1批,曾姓民眾坦承違法採捕行為,警方偵詢後將依違反漁業法送農漁局裁處,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請民眾共同遵守,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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