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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度蜜月 房沒冷氣火大投訴

中央社/ 2015.03.02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日電)蜜月旅行是人生重要回憶,有男子攜新婚妻赴歐盼有浪漫旅程,卻因旅行社安排飯店多沒冷氣而火大,返台怒向消保官投訴。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日前受理一起消費爭議案件,有男子投訴去年6月間參加為期10天的奧地利-捷克旅行行程,這是他的蜜月旅行,他和新婚妻子都極期待這場浪漫的歐洲之旅。

結果,扣除往返飛機上的時間,其中有5個晚上旅行社皆以「同級旅館」替代,不僅3天及第4天來到捷克的飯店房間沒有冷氣,第7天及第8天在維也納也遇上房間沒有冷氣的飯店,他自認已影響到旅遊的心情。

他在返台後向法制局消保官投訴飯店房間內沒有空調,讓他們無法充分休息而影響參觀興致,降低旅遊品質,要求旅行社業者應退還價差並賠償精神損失。

經消保官召集業者協商時,旅行社代表指出,網路「行程特色」介紹列舉數家可能入住飯店,或是其它同等級旅館,申訴人爭執的飯店多為行程特色介紹中列明飯店或較高等級飯店,故無退還價差問題。

業者表示,約出發前2週公告並提供給申訴人飯店名單,並非臨時更改。歐洲地區某些飯店因氣候或建築硬體關係,無法於房間內提供空調設備,並非業者故意分配沒有空調的房間給申訴人。但協商仍破裂。

消保官賴淑青表示,消費者參加團體旅遊應慎選旅行社,最好應參加行前說明會,除認識領隊,也可多了解旅遊地民情風俗等相關資訊,保障自身旅遊權益。並籲業者對旅遊地民情風俗、餐飲特色、氣候或住宿條件等資訊預先充分告知,以減少消費糾紛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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