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商業處提醒,民眾依據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定型化契約第4條因可歸責於婚紗攝影公司的事由,導致攝影等工作有瑕疵者,除了可以在所訂期日請求重新製作或修補外,還可請求賠償損害。
因此市府商業處呼籲,民眾權益受損時,有權利直接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還能請求賠償其損害。面對人生中婚姻大事,民眾應務必了解業者所提供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合法,以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民眾若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