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8 日電)高雄市政府法制局上週召集會議討論菸商賣菸贈圖卡的訴願案,經與會委員投票,決議駁回業者的訴願案。法制局今天表示,業者有權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長許銘春說,市府受理民眾訴願案,一旦訴願案被決議駁回,訴願人不服,有權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制局尊重訴願人權利。業者若未提行政訴訟,依法就要繳交罰款新台幣 520萬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在 7月間受理董氏基金會檢舉指出,1家位在高雄市的菸品代理商於3種販賣的菸品中附贈精美圖卡,涉嫌違法促銷菸品。衛生局調查後,對業者開出罰單,罰款金額是 520萬元。業者不服,提出訴願。
高市府法制局 6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這件訴願案,由於出席 7名委員所持意見正反不一,所以會議最後動用表決,以4比3通過駁回菸商的訴願案。
業者訴願遭駁回,高市府衛生局長何啟功表示尊重。他強調,衛生局依法行事,也盼業者勿以身試法,促銷菸品或贈予購買者贈品都是觸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