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去年12月以朴槿惠涉及閨蜜崔順實貪污醜聞為由,表決通過對她彈劾,並將她的總統職權暫停,以待憲法法院裁定。
韓聯社引述憲法法院代院長李貞美(Lee Jung-Mi)報導,庭訊原定本週完成,但是在「總統的律師要求寬容較多時間」後,決定延後到2月27日。法院最終裁決最快可於3月13日作出。
李貞美要求青瓦台方面在26日前告知,朴槿惠是否出庭。
憲法法院如維持國會彈劾案,朴槿惠將立即遭罷黜,南韓必須在60天內舉行總統大選。
如果憲法法院未能在李貞美3月13日卸任前結案,只要有2名憲法法官反對,即可推翻彈劾決議,對朴槿惠有利。(譯者:中央社羅苑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