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報導,今年3月大陸「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主任王愛立針對「反恐法」制定進度說,「反恐法」草案在2014年10月進行第1次審議,今年2月進行第2次審議。
然而,「兩會」之後,「反恐法」草案的審議便沒有下文。而根據大陸規定,新法條一般需要通過三審,才能正式頒布實行。
報導指出,「反恐法」草案將依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適時提交常委會進行第3次審議。
王世洲表示,一部「完整有針對性」的法律能發揮「遏制恐怖主義、鼓舞人們意志」的作用。但在「反恐法」中,應注意保護公民的正當權利。例如,民眾提供的反恐證據只能在公安機關辦案時使用,絕不能用於商業用途,更不能上網公布。
他說,除「反恐法」外,大陸須建立「反恐情報中心」,並應動員全體大陸人民保存證據,在全社會強化證據概念,支持反恐。「現在人人都有手機,可隨時隨地拍照、攝像(錄影)留證。在網路上,也可以截屏(截圖)保存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