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報報導,中共已全面展開軍隊社團工作的專項清理整治。根據規定,凡是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一律予以解散或取締。
這些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主要是指由個人發起成立,具有組織機構或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活動的團體和組織。
大陸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9月6日下發通知,要求軍隊人員非因工作特別需要並由組織安排,一律不得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
報導引述全軍教育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強,軍隊必須保持高度集中統一,參加這類組織尤其需要嚴格審查把關。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參加的,必須「堅決予以清理,不能有絲毫含糊」。
即使是符合參加社團或兼任社團負責人條件,但未按規定程序和許可權審批者也必須先退出社團或辭去負責人,再重新按規定程序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