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聞報導,釋正義下午透過郵件披露「釋永信通姦細節的最新詳實證據」,文檔「曝光與釋永信通姦女人的公安筆錄鐵證如山」中包含多張照片。
這些照片顯示,釋永信和女子劉立明分別於2004年5月29日和6月2日接受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訊問。
據筆錄內容,釋永信表示,2000年或2001年,在劉立明捐款給少林寺後,他授予她在深圳辦理與少林寺有關的推廣佛教文化的權力。
劉立明表示,2000年和釋永信談過與佛像模具相關的事宜,隨後兩人在裕達國貿酒店、她的房間裡發生關係。
劉立明說,此後兩人又在香港、深圳、鄭州和登封等地發生過一、二十次關係,其中一次還導致她懷孕。
為防釋永信不認帳,她說保存過一條褲子,甚至最後一次與釋永信過夜後,把對方的精液存下來,交給醫院的朋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