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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男女學生港街頭野戰 女方認罪

中央社/ 2015.07.10 00:00
(中央社台北10日電)一對中國大陸在香港就讀大學的男女學生,今年4月初酒後在香港街頭發生性行為,被人拍下影片以「野戰」之名發到網路瘋傳,兩人遭起訴,女方認罪,昨天被判12個月感化令,無須入獄。

至於涉案的19歲男學生,南方都市報報導,因男學生先前拒絕認罪,法院安排在8月開庭審理。

報導指出,一對青年男女今年4月初某日凌晨時分,在香港理工大學宿舍外的路邊,脫去下身衣物發生性行為,遭目擊現場的保安報警,警察趕到,但當事人未被即時逮捕。

不過,兩人的性行為被人拍下影片,並以「野戰」為名上傳網路,立刻在網路被瘋傳,引發香港媒體報導,並曝光這兩人是來自大陸到香港就讀大學的學生,因當晚飲酒後未能自我克制而發生性行為,指兩人涉嫌違法。

香港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以有違公德罪起訴上述兩名學生,18歲女學生之後自首並坦承犯罪,香港法院昨天開庭,判處女學生有違公德罪,並考量被告已有悔意,判處12個月感化令,無須入獄。

至於同案的19歲男學生之前否認觸犯法律,全案安排8月審訊。

香港法院判處的感化令,是法院在考慮罪行性質和罪犯的品行後,可在定罪後做出感化令,規定罪犯在命令所指期間接受感化主任的監管,監管期不得少於1年,不得超過3年。重點是要確保罪犯行為良好,防止再犯同一罪行或犯其他罪行。

有違公德罪則是香港維護公眾道德而訂立的一種性犯罪,重點在被告的行為及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屬刑事罪。因香港當局未明訂刑罰,根據香港法律,無任何條例訂定刑罰的罪行,可判監禁7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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