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案9月將再進行審理。
林克穎的律師指稱,引渡林克穎到台灣將違反他的人權。
BBC這篇以「被判刑的林克穎堅拒被引渡到台灣」(Convicted killer battles Taiwan extradition)為題的報導指出,設籍愛丁堡的林克穎2010年在台北酒駕撞死送報生後逃逸,2012年8月棄保後冒用友人的護照逃回蘇格蘭,宣稱他沒有受到公平審判,同時被陷害。
林克穎的律師指稱,台灣監獄狀況不人道,品質低落,強迫林克穎在台灣服刑是違法的。
蘇格蘭高等法院主審法官培頓(Lady Paton)、楊恩(Lord Drummond Young)及柯拉克(Lady Clark ofCalton)24日決定9月再開程序庭,聽取有關台灣監獄的證據後,再決定是否同意蘇格蘭到台灣的首宗引渡案。
報導說,由於蘇格蘭與台灣並無引渡協定,英國高等法院及外交部人員,必須介入與台灣方面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