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上午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取消涉及台灣居民來往大陸辦理簽注,以及簽注管理的相關規定。新辦法將於7月1日起施行。
大陸公安部隨後在官網宣布,依新規定,大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及所派出或委託的有關機構,自7月1日起不再辦理台灣居民簽注,口岸邊檢機關不再查驗台灣居民簽注。
大陸公安部表示,台灣居民僅需持有效的「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台胞證),即可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留、居留。台胞證有效期不變,仍為5年,申請辦理台胞證的管道也不變。
公告指出,自7月1日起,台灣居民持有效的5年期台胞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
大陸公安部表示,為進一步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大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正在籌備台胞證電子化升級改版工作,近期有望啟動試點工作,今年內推廣。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俞正聲14日在第7屆海峽論壇宣布,為促進兩岸民眾擴大交往,為兩岸民眾交流創造更好條件,將對台灣人民來往大陸免予簽注,並適時實行卡式台胞證。
針對大陸計劃實行卡式台胞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夏立言17日表示,卡式台胞證的內容、名稱、功能等還不清楚,要進一步向陸方了解後,再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