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
1.範圍:118.04平方公里,涵蓋平潭區(43平方公里)、廈門區(43.78平方公里)、福州區(31.26平方公里)。
2.戰略定位: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示範區;建設21世紀海外絲路核心區。
3.主要任務:擴大對台服務貿易開放;探索閩台產業合作新模式;推動對台貿品貿易自由化;推動兩岸往來便利;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試。
二.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
1.範圍:共116.2平方公里,涵蓋廣州南沙新區(60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區(28.2平方公里)、珠海橫琴新區(28平方公里)。
2.戰略定位: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樞紐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先行地。
3.主要任務:擴大對港澳服務業開放。
這涵蓋(1)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格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等准入限制;(2)允許港澳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國際船舶運輸企業;(3)允許設立港澳旅行社經營中國居民出國團隊旅遊服務;(4)建設港澳特色中醫藥產業基地;(5)允許港澳服務者提供高端醫療服務。
三.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
1.範圍:共119.9平方公里,涵蓋天津港區(30平方公里)、天津機場區(43.1平方公里)、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46.8平方公里)。
2.戰略定位: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水準對外開放平台;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和制度創新試驗田。
3.主要任務: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
這涵蓋(1)增強口岸服務輻射功能;(2)促進區域產業轉型升級;(3)推動區域金融市場整合;(4)培養服務區域發展的科技創新人才。
四.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1.範圍:120.72平方公里,涵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8.78平方公里)及陸家嘴金融區(34.26平方公里)、金橋開發區(20.48平方公里)、張江高科技區(37.2平方公里)。
2.戰略定位:進行可複製改革試點推廣至全國
3.主要任務:建立以負面表列管理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建立金融服務業開放為目標的金融創新制度;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的貿易監管制度;以政府職能為轉變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創新體制。10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