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衛隊至今對外國軍隊進行後方支援都是依當時情況制訂特別措施法,但安倍內閣主張,基於維護國際社會的和平與安全的目的、對外國軍隊實施後方支援應有1套永久性的法律,目前正準備擬定新法。
永久法大致上的內容逐漸曝光。內容顯示,後方支援的對象包括像是波斯灣戰爭時,根據聯合國決議所組成的多國聯合部隊。此外,在聯合國研判國際和平與安全受到威脅有必要因應,也是自衛隊實施後方支援的對象。
安倍內閣正在研議,即使沒有聯合國的決議,接獲聯合國以外的國際機構,如歐洲聯盟(EU)等區域組織的請託,或是類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等聯合國主要機構所支持的行動,也納入自衛隊實施後方支援的對象。
後方支援的內容包括可進行醫療、運輸、補給等之外,也可提供彈藥,但是不包括提供武器。
永久法當中針對自衛隊進行後方支援也有設限。政府要派遣自衛隊,必須事先獲得國會的批准,法律明文規定內閣會議所決定的基本計畫要向國會報告。
此外,法律明文規定防衛大臣要考慮確保自衛隊的安全。不僅是自衛隊行動的地點,包括執行任務的鄰近地帶,若可預測有戰鬥、或可能將有戰鬥的狀況,要暫停自衛隊實施後方支援。
但是,如果是搜救在戰鬥中遇難的平民或戰鬥人員,即使自衛隊活動的地區已有交戰,仍可持續搜救。
對於以保護日本的和平與安全為目的的外國軍隊,自衛隊要實施後方支援的情況,日本政府將修改周邊事態法。正研議取消以地理上的限制界定「周邊事態」的概念,改採「重要影響事態」的新概念。
日本政府預定在明天舉行的執政黨協商中說明上述的方針。執政的自民黨、公明黨本月將討論方針確切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