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遊客群主要來自德國和英國,絕大部分想自殺的原因是罹患神經性疾病,例如癱瘓、運動神經元病、帕金森氏症和多發性硬化症等。
根據「醫學倫理期刊」(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線上刊載的這項研究,瑞士有四個主張人有決定死亡權的組織,允許其他國家的人使用他們的自殺服務。
記錄顯示,從2008年到2012年,有611位來自31個國家的人,以「自殺遊客」身分來到瑞士。這些遊客中除了4人外,全都造訪了人性尊嚴診所。
這些自殺遊客最後大都由俗稱「安寧藥丸」(peaceful pill)的戊巴比妥鈉鹽(Sodium Pentobarbital),導致死亡。
即便尋死者患有嚴重又無法醫治的疾病,大部分國家仍把協助他人結束生命視為犯罪。僅少數國家有管制協助自殺或是安樂死。
研究撰寫人表示,瑞士並沒有明確規管協助自殺的法律。(譯者:中央社實習編譯鄧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