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冠志陽黃豆食品行去年均向明輝食品有限公司調貨轉賣給新東陽,而明輝食品有限公司曾使用芊鑫乳化劑(違規摻加工業色素二甲基黃)製作生鮮豆乾,冠志陽未向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卻依舊販售違規產品予新東陽。
桃園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重罰50萬元罰鍰。
另外,衛生局說,明輝食品有限公司未能確實下架回收違規產品,將依同法處以20萬元罰鍰。
至於新東陽香辣豆乾雖於新東陽公司大園廠製作,但相關管理及採買都直屬台北市總公司,衛生局將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後續下架回收。
衛生局呼籲業者,要積極做好原料追溯及產品流向的管理,若發現問題,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不僅連累下游廠商,影響同業商譽、損害品牌形象,更可能觸法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