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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檢舉 全聯分店賣過期生鮮食品

中央社/ 2014.10.24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4日電)新北市議員陳文治今天說,接獲前全聯員工張小姐檢舉,全聯將過期生鮮食品換標籤繼續販賣。新北市衛生局說,已移送法辦。

陳文治、新北市議員陳世榮上午與張小姐共同召開記者會。張小姐表示,她任職的新北市新莊區西盛分店於去年開始販賣生鮮食品以後,店長會要求基層員工將過期生鮮商品重新包裝,換上壓有新日期的標籤繼續販售,因此經常出現顧客帶著發臭的肉類回來換貨的現象,她實在難以忍受如此不道德的行為,因此被迫離職。

記者會也公布影片顯示,店長會逐一挑選看起來品項還可以的生鮮食品,重新包裝上架販售,即使張小姐一直反對也不理會。

張小姐說,有時候也會將無法重新包裝的生鮮食品烹煮,作為試吃品提供給客人,甚至要求員工出資將這些過期食品買下來,以減少該分店帳面上的損失,平均每位員工每月要買下新台幣4000、5000元的過期食品丟棄,所有店員礙於店長的權勢都是敢怒不敢言。

全聯行銷協理劉鴻徵接受電訪時表示,對於報廢品有標準作業程序,目前正在調查,倘若有類似狀況,也只是單店行為。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說,接獲檢舉後,衛生局立即在9月3度前往稽查,貨架上沒有查獲過期產品或改貼標籤的行為,但依照檢舉人提供的事證,有高度嫌疑,因此全案已移送新北市刑大調查。

他說,如果查證屬實,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至5000萬元的罰鍰,同時違反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對人體有害」罪,最重可處5年的有期徒刑。1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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