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警語資訊應載明「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等同意義字樣,以利特殊過敏體質的消費者可依個人需求選購產品。
食藥署表示,業者可把握緩衝期更改食品包裝,104年7月1日以後製造的食品,如含過敏原卻未標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完整標示規定,一經查獲,業者將面臨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產品回收改正前不得再賣。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警語資訊應載明「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等同意義字樣,以利特殊過敏體質的消費者可依個人需求選購產品。
食藥署表示,業者可把握緩衝期更改食品包裝,104年7月1日以後製造的食品,如含過敏原卻未標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完整標示規定,一經查獲,業者將面臨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產品回收改正前不得再賣。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