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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二期核廢乾貯新址 明年3月有譜

中央社/ 2016.10.22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1日電)外界憂心核一廠核廢料第二期貯存設施場址恐有安全疑慮問題。台電公司今天表示,經地方建議後已在廠內另擇新址,現進行地質探勘,預計最快明年 3月結果出爐,可儘速確認場址。

台電去年11月25日提報核一廠除役計畫,原子能委員會預定民國106年6月審查完成,今天召開首場正式「公眾參與平台會議」,內容包括台電公司核一廠除役計畫內容的廠區內核廢料保留區規劃。

核一廠一、二號機分別在民國67年12月、68年7月開始商轉,運轉40年,估計約有7400束用過核燃料,將採乾式貯存方式。

原能會指出,核一廠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可貯存1680束用過核燃料;第二期乾式貯存設施規劃貯存約5720束用過核燃料,但外界憂心露天貯存設施有鹽害、風化恐造成輻射外洩等問題,研議將改為室內貯存型式。

不過,因台電迄今尚未取得新北市政府發給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的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加上外界反對露天乾式貯存方式。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會中指出,核廢第一期乾式貯存處理已確定不可行。

郭慶霖表示,核廢第二期貯存場址因為靠近有土壤液化疑慮的山坡和土石流潛勢溪旁,有安全疑慮的問題,建議台電應儘速另選新址。

原能會物管局長邱賜聰表示,上述問題已請台電重新檢討;另外,執行除役工作總期程長達25年,核一廠若在107年起除役,規劃須約有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但如果核燃料沒有移出至核廢貯存場,就不能再進入下一階段的除役拆廠階段。

換句話說,就是乾式貯存場沒有在除役前興建完成,25年的除役時間就會拉長。

由於除役工作有時間上的進程規劃,台電後端處表示,興建第二期乾式貯存有時間上的壓力,目前會就地方人士建議的新址進行地質探勘,預計最快明年3月就可得到初步探勘數值結果,若順利的話,也可同步確認新址,並有可能擴大貯存容量。1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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