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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農業區工廠合法化 陳保基無奈

中央社/ 2015.05.25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指政府為了讓366家違法存在特定農業區的工廠,要把334公頃土地變更為一般農業區,再申請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我也很無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安排農委會、經濟部首長就個別專責的業務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已於99年6月2日公布施行,修法增訂第33、34條規定,最後三讀通過第34條的內容是,補辦登記受理期間順延3年,到104年6月2日止。

結果形同經濟部「工廠管理法」自101年6月2日至104年6月2日,輔導非法、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受訪時說,這些違法工廠得到臨時工廠登記,形同擁有保護傘。

陳保基也說,這些工廠將免於開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會中傳出經濟部要在 6月底前完成「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整理(個別)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引起丁守中震怒。

丁守中說,優良農地或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需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之,叫做特定農業區,結果卻是優良農地為了違章工廠排放污水、不合法使用土地而網開一面、削足適履,「這不是犧牲我們的有機農業、精緻農業嗎?」

陳保基說,台灣土地很少,違法工廠、農舍污水都要爭取土地,「我也很無奈啊!」

丁守中指出,這些非法存在的工廠,根本不符水利與水保規範,而且還成為潛在環境污染、危害公共食安。

丁守中轉而質詢楊偉甫,要求今年6月2日後仍存在的非法工廠,全都要開罰。楊偉甫說「是」。

經濟部說明,全國共計6、7萬家非法工廠,其中7000多家已掌握,1000多家正在補辦登記。當中涉及特定農業區的面積有334公頃,存在112區的特定農業區中,有366家未登記工廠。

曹紹徽說,經濟部為了規範這些民國97年以前存在的未登記工廠合法化,要將334公頃特定農業區變更為一般農業區,再依6月底審查通過的「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整理(個別)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輔導業者做好排放水及與鄰田有綠帶隔離等等規範標準後,才得以變更為丁種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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