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金管會表示,在設立的條件方面,保險公司最近一期的資本適足率(RBC)要250%以上,設立後RBC要維持200%以上。根據金管會統計,有42家保險公司與3家再保公司都可以申請設立。
至於設立OIU的最低營業所用的資金,金管會規定要200萬美元以上。
在財務方面,除了資本適足率要200%以上,OIU的淨值也要100萬美元以上,而責任準備金則比照國內的各種提存辦法提存。
商品方面,金管會也開大門,OIU銷售保險商品不用事先審查,只要再銷售商品的15天內向金管會指定的機構申報,銷售的各項商品提存準備金若國內沒有規定,則依據精算人員出具符合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瑞士、澳洲等其他經金管會指定的國家或地區專業學會訂定的相關精算準則聲明。
也就是說,OIU銷售的保單如美元保單、人民幣保單基本上預定利率是與國內的保單相當,若國內沒有相關商品,則是金管會認可國家的方式來訂定預定利率。
金管會強調,OIU銷售商品不得涉及新台幣匯率、利率指標或新台幣計價的商品,投資型保單的投資組合裡,也不能夠連結新台幣計價的商品。
金管會認為,國內保險業的健康險、投資型保單都很有競爭力,相關法規預計5月中、5月底就會公布實施,屆時保險業者即可向金管會提出申請,而金管會首年的目標保費預計為新台幣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