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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子法 業者籲金管會制定

中央社/ 2014.12.19 00:00
(中央社記者羅秀文台北19日電)第三方支付業者今天發表聯合聲明,為讓第三方支付健全發展,以及避免球員兼裁判,呼籲由金管會制定第三方支付專法子法,讓台灣有機會在行動支付與跨境交易迎頭趕上。

這份聲明由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悠遊卡董事長張家生、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紅心辣椒董事長鄧潤澤、紅陽科技董事長劉宇田、綠界科技董事陳月卿、Pazzo董事長廖承豪共同連署。

聲明表示,第三方支付產業發展,從1998年美國Paypal到2004年中國大陸支付寶誕生與崛起,甚至是2007年非洲肯亞開始的M-Pesa行動支付,都讓金融支付體系突飛猛進,帶來的好處是支付更方便、更即時,也降低洗錢與偽盜冒的風險、降低金流成本等。

也就是因為這麼多的優點,造就今年透過Paypal支付的金流量達新台幣2.357兆元,透過支付寶支付的金流量更高達9.9兆元。網路的興起與行動裝置的快速發展,全球各種產業都面臨快速改變的挑戰,支付方式與支付工具也不例外。

第三方支付業者表示,台灣因為長久以來金融秩序穩定,極度重視消費者保護,即便是亞力山大事件,原本是簡單的消費者與廠商間的消費糾紛,演變成為政府要求銀行業者賠償消費者損失,這是世界難得一見的特例。但也因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氛圍,造就這10多年來金融體系上,保護與穩定重於興利與創新,這有一定的歷史背景與包袱,非單獨任何人的錯誤。

聲明表示,第三方支付相關專法自2012年8月行政院決議,9月從經濟部接手草擬法案至今,經濟部召開公聽會3次、金管會召開4次。母法的制定,不論是行政院、金管會、支付業者、警政署、內政部、消保處、銀行業者、中央銀行等均已充分表達過意見,大部分業者都能夠接受母法的精神。

第三方支付業者表示,部分業者憂心銀行公會成員與第三方支付業者在業務上有某種程度上的競合關係,若將子法初稿交由銀行公會草擬,恐有不利第三方支付健全發展的疑慮;但若將子法交由業者草擬,又有球員兼裁判自肥之虞。

因此,期待主管機關能主動化解爭議,讓子法制定的權責交還給金管會,保持嚴謹但不失開放的態度,讓台灣有機會在行動支付與跨境交易迎頭趕上,切勿讓過去 2年來主管機關與各界的努力一夕之間付之一炬。台灣的進步需要的是溝通而不是對立,更不是原地踏步,淪為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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