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表示,富驊公司子公司富驊航太(股)公司於102年5月14日簽發台銀支票1.5億元給關係人全特技術(股)公司,作為購買土地廠房三成訂金。
櫃買中心指出,富驊公司未依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2日內公告申報,遲至102年7月30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櫃買中心對富驊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富驊公司子公司富驊航太(股)公司於102年5月14日簽發台銀支票1.5億元給關係人全特技術(股)公司,作為購買土地廠房三成訂金。
櫃買中心指出,富驊公司未依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2日內公告申報,遲至102年7月30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櫃買中心對富驊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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