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近期外界傳言,本國銀行對於大陸企業在台灣有超貸的情形,像是旭光、索力鞋業與金衛等有超貸的情形。
不過,金管會強調,對於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授信有上限管控,且對大陸的曝險(投資與授信)不可以超過淨值的1倍,根據統計,7月底國銀對陸曝險占淨值的0.65倍。
金管會強調,至今年的8月底,國銀海外分行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對大陸地區企業、自然人授信餘額279.09億美元,逾放金額為4000萬美元,逾放比率僅為0.14%。
針對外界批評的3案,包含旭光、索力鞋業與金衛等,有人質疑沒有擔保品,銀行暴露在高風險當中,金管會表示,銀行沒有要擔保品,不代表沒有債權確保,銀行會要求連帶保證人。
金管會強調,陸企在台貸款,風險在可控制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