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委周源卿表示,台電並未提出申請,相關規劃並不清楚。
核一、二廠貯放用過燃料棒的冷水池即將在民國104 、105年爆滿,但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卻無法取得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及許可送件,台電無計可施,日前考慮在大修時僅抽換94至98束燃料棒,讓剩下的燃料棒繼續運轉。
另外,屬於「沸水式第6代」的核二廠,電廠原設計有上、下燃料池,台電研議將原做為緩衝區的「上燃料池」的部分空間,做為存放用過核燃料的長期存放空間,預計可因此多出500多束存放空間,讓核二廠多運轉3年至4年。
台電指出,將緩衝空間改為長期存放,必須要重新評估安全性及耐震、結構等,預計至少評估期為半年至1年左右,再將評估報告送原能會審查。
不過,核一廠採用的是「沸水式第4代」,並沒有設計下燃料池,上燃料池就是永久性存放用過核燃料空間,不會比照核二廠的方式辦理。
目前核一廠一、二號機用過燃料棒各為2982束、2972束,冷卻池貯存容量為3083束,貯滿年限各為104年1月及106年3月。
核二廠一、二號機用過燃料棒各為4180束、4068束,冷卻池貯存容量為4398束,貯滿年限各為105年11月及1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