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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業者已設門檻 防傷農業

中央社/ 2014.04.24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有關農業加值部份,遭質疑衝擊本土農業;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進駐業者須經審查,已設門檻,不會衝擊本土農業。

幕僚說,須是外銷為主、有附加價值。

立法院本會期共召開5次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公聽會,第4場是有關農業部門議題;學界、社團主張取消第42條,以防尚在管制中的中國農產830項開放進入示範區,將衝擊農業加工外銷出口值約1/3。

前述1/3衝擊幅度是指,目前農產投入加工後的出口產值約新台幣724億元,學者推算會減少216億元。

陳保基表示,示範區農業加值部份,即指已設置多年的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園區自去年 8月轉為示範區之一後,至今年3月,計18廠商進駐,僅1家是農業加值,其他都是農業生物科技業者;還不知道有哪些農業加值產業聚落產生,沒法估算衝擊金額。

他並說,不認同用現有農產品價格與進口對比後,因為比較貴,就認為相關作物會被衝擊、不被採購,而將之列入損害金額;因為那是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後,全面開放無管制的狀態所受衝擊;但示範區廠商的進駐須經過審核,不是沒有管制的,不一樣。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補充,要進到示範區的業者,必須依草案第9條規定,向園區提出申請,再由農委會會同草案主管機關經濟部審議,該家業者必須是以外銷為主,且所從事的農產加工必須是有附加價值的,若是初級或簡易加工,都不會通過申請,例如進口一些食用油,混合成產品,就不會申請得過。

她舉實例,目前在中國大陸設廠所製花生醬,本來就可以銷台,若在示範區的業者進口花生,製成花生醬後,也可以外銷及部份內銷(但轉內銷,原本是外商,年銷售總額10%可享轉內銷免營所稅優惠已取消)。

至於會否規定示範區廠商必須使用國產農產一定比例加工製造?以及標示原料產地?陳保基說,不會。

曹紹徽說明,例如生產魷魚絲,可能共產1000公噸,其中100公噸內銷、900公噸外銷,就會調查業者是否有使用1/10國產魷魚絲;但每種農產加工情況不同,加上國內、外農產原料產量會有波動,因此難以訂定通用比例。

不標示原料產地的原因為何?陳保基說,因為現況就沒要求標示,且示範區的規定不會更嚴。管中閔說,示範區的邏輯是要更開放、寬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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