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娜歐蜜坎貝爾與男性友人在義大利利巴里島(Lipari)渡假期間,攝影記者喬凡尼(Gaetano Di Giovanni)在街道上拍下數張照片,結果遭到她拿皮包毆打,眼睛也因此被刮傷。
根據法院紀錄,喬凡尼就醫之後,在家休養整整3天才復元。
雖然事後娜歐蜜坎貝爾透過律師,與喬凡尼達成私下和解的協議,但義大利檢方認為,這起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因此仍以攻擊罪名起訴這位名模。
好萊塢媒體今天報導,西西里島法院7月31日宣判,娜歐蜜坎貝爾罪名成立,判處坐牢6個月,緩期執行。
娜歐蜜坎貝爾的律師艾爾雷瓦(Guido Carlo Alleva)今天對媒體表示,正準備提出上訴,至於細節部分則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