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日電)香港嚴禁偷渡客工作的新例實施半個月以來,對遏止外籍偷渡客來港已取得成效。香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今天表示,新例實施後,外籍人士偷渡來港已大幅減少66%。
黎棟國在立法會表示,嚴禁非法入境者工作的新法例在今年11月14日實施之前的半個月,警方共拘捕24名外籍非法入境者,新法例生效後至今,只有8名外籍偷渡者被捕,較之前大幅減少66%。
他說,新法例生效後,共有116宗外籍非法入境者自願撤回「酷刑申請」及接受遣返,由以往平均每天2人增至9人。
所謂「酷刑聲請」,就是偷渡來港的南亞裔及非洲裔人士聲稱在自己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在港申請尋求政治庇護,但他們在等候法庭審訊及審核「酷刑」身分期間,以「行街紙」(臨時身分證明文件)在港打工。
為遏止外籍人士偷渡潮,香港於11月14日實施新的入境條例,將非法入境者在港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列為刑事罪行,最高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