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指出,九十八年七月四日,員警黃志盛、王鵬傑查獲陳禮育與兩名友人持有毒品,黃、王兩人負責訊問陳,陳怕採尿送驗會被判刑,開口提議幫他換尿,即提供其他毒品案情資與兩萬元回報,雙方達成協議由王鵬傑排尿,混充自來水當成是陳禮育的尿液送驗。
檢方調查,黃宣樺是帶班巡佐,對於黃、王行為也知情,還交代「小心一點,不要出事」,但他沒拿錢,兩萬元由黃、王兩人朋分;之後黃、王又約出陳禮育,看到他車上的衛星導航機功能不錯,開口索討,後來又拗走一支行動電話、一台筆記型電腦,總價四萬五千元。
兩個月後,王鵬傑在八德市查獲李姓男子持有海洛因,李找到機會跪求王放他一馬,王竟又用茉莉花茶當成李的尿液送驗。
施慶鴻等人經營六合彩、賭博,檢方查出黃宣樺時常與他們群聚飲宴,並未積極舉發,嚴重戕害警察風紀,並與對方過從甚密,不過,目前仍無證據可以指控黃包庇或圖利業者。
檢方以貪汙治罪起訴黃宣樺、黃志盛、王鵬傑三名員警及陳姓毒販,至於蕭德欽、李明雲、王子銘、劉必勇、魏珮芳、黃仲志、柯婉婷、施慶鴻、游輝榮等人,則以賭博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