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顧女卻性侵 惡狼判重刑
中時電子報╱許俊偉/北縣報導 2008-07-18 08:12
調整字級:

 北縣某單親媽媽前往南部期間,將1對兒女交給老友李仕德照顧,李卻當著女童未成年哥哥面前,先後性侵當時年僅國小一年級的女童5次。事隔多年女童才說出實情,去年報案時還說:「希望警察阿姨把壞叔叔捉起來」,如今李嫌不僅被抓起來,還遭板橋法院判處9年10月。

 李嫌吳姓妻子日前也同遭檢方起訴,指稱夫妻倆聯手性侵女童,惟經法官審理後,認為吳女為中度智障,不僅吳女接受偵訊時僅能回答「有、對、嗯」等單字,且被害人也不記得事發時到底吳女是否在一旁「協助」和觀看,吳女因而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李姓嫌犯(31歲)在民國九十二年到九十三年期間,因友人多次有事前往南部,將1對兒女托他照顧,未料他卻先後5次趁這對小兄妹半夜熟睡時,不顧哥哥就在一旁睡覺,當場就在同張床上脫光女童衣物性侵。

 儘管女童又踢又喊,無奈雙手被惡狼壓制,一旁哥哥又睡死沒反應,以致女童先後在自己和嫌犯住處遭性侵至少5次。

 女童當時年僅7歲,根本不敢透露此事,直至去年(4年級時)才向母親提及,被害人母親根本沒想到多年好友竟是惡狼,直呼虧她當時還出錢租屋供他居住。

 判決書指出,李嫌前後供詞反覆,一下子說從未性侵女童,一下子又說只有進去過幾次,大多是在外頭磨蹭抵死不認,最後遭法官依強制性交判處9年10月,且必須接受強制治療。 

 
加值服務
優惠情報
生活情報
于美人的媽媽經
父母應該學會「等待」,不要當下開罵,孩子其.....《全文
「草盛園」的神祕力量
攀越罕病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