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國外監察使制
面對在野起草「廢監察院」修憲案,王建煊評估,以馬英九現在內政焦頭爛額之際,訴諸修憲恐怕不容易;但他建議,可比照國外「監察使制度」,或監委自律一起來修改內規。
王建煊身在監院,為何自己不體制內改革?他說,上任院長以來,常在看診場合遇到民眾求情,有些是遭司法三審定讞,有些受冤枉,甚至新黨朋友謝啟大找他都無能為力。他引述前院長王作榮、錢復的話,強調監察院長不能干預辦案。王作榮甚至說監察院長是「吃飯拿錢、簽名蓋章,愈不動愈少話,愈稱職」;錢復更坦承他在監院表現最差,「制度規定這樣,有什麼辦法?」
調查太多、糾正浮濫
王建煊列舉,自動調查有次數限制,但本屆從9次不斷增加到20次甚至更多。他呼籲監委降低案數,但完全沒人理他。有委員已登上排行榜「結案第一名」,還不停加案,甚至得意說「我手上沒案啊,都在調查官手上。」
其次,監察院糾正案過於浮濫,「除非有錯字才會拿回去修改,否則95%、99%的案子都會通過。」他強調,糾正案雖對行政機關沒有強制懲罰效力,但糾正案成了之後,民間就會指著公文,給行政機關壓力。
連劉兆玄都曾告狀
公務員被迫一天到晚跑監院,王建煊感慨,連劉兆玄都在五院院長會議向他告狀,「老兄,監委約談政務官次數太頻繁,有個案子甚至約談60次,我下次要給你一張這個部長跑幾次、那個部長跑幾次的單子。」王只好回內部開會講。不料竟監委反嗆「那你說,誰可以約、誰不能約?」
此外,監委調閱資料過度,常搞得公務員人仰馬翻。他說,曾有老監委提醒新監委,「可別把監察院做小了」,意即要他別老是約談局長,起碼要約談部長或者至少次長。王建煊還點出怪象,有機關對監委巡查竟然還要事先演練,「比總統來還偉大」。
王建議,監院改革可比照國外「監察使」制度,由3個監察使、一人任期3年,輪做首席,人數少就會連「皇親國戚」都敢辦,小案則回歸基層體系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