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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祕書長職權 政院三長 恐被傳喚

中時電子報/王己由、林偉信、李明賢/台北報導 2013.02.05 00:00
行政院祕書長對中鋼、中聯公司高層人事有無實質影響力,因行政院「不甩」法院函查政院祕書長法定職權,承審林益世貪汙案的合議庭,昨日下達「最後通牒」,限期行政院在本月廿三日前必須函覆,否則不排除傳喚行政院高層到庭作證。

對此,政院祕書長陳士魁昨表示,先前已批示過公文;副祕書長陳慶財解釋,這幾天仍在草擬回覆公文,將會在最短時間內送出。

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指出,檢辯雙方都聲請函查行政院祕書長法定職權事項,因函查事項關係林益世祕書長任內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是否構成被起訴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或藉勢藉端勒索貪汙重罪,如果行政院未限期回覆,本月廿五日開庭聽取檢辯意見後,合議庭不排除依職權主動傳喚政院高層,究竟傳喚行政院長、副院長或祕書長?屆時再決定。

除非行政院限期函覆北院,否則政院三長被傳喚勢所難免。合議庭的決定,讓林益世貪汙案投下震撼彈。

北院昨日讓沈若蘭、林益世母子,各以證人身分,就沈到底交給彭愛佳多少錢?由檢辯詰問並對質。

沈對交由彭代保管的金額,竟與在應訊說法完全兜不攏,供詞反覆且翻供,雖然兩度落淚,還是當庭遭質疑。

沈若蘭去年在特偵組三次偵訊中都表示,彭愛佳遭查扣保險箱內,卅一萬美金、八百多萬台幣,都是陳啟祥交給兒子,她再轉由彭代為保管。

不過,沈昨日卻說,卅一萬美金是林益世在九十九年間交給她的,為助選費用;另外一千一百萬元有六百萬元,來自丈夫林仙保。

由於金錢數額、款項來源出現大翻供,檢辯詰問後,審判長當庭提示沈在特偵組的筆錄,質疑她的說法。沈辯稱,特偵組起訴林益世後,她才想起來,當年林有多給她三百萬台幣,才會出現供詞中,金錢數額不一的狀況。

當檢察官質問,週刊報導林益世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取美金賄款後,沈與彭愛佳密集連絡是否討論到錢?沈若蘭當庭飆淚,她說,當初一直找不到兒子,才會打電話給彭,詢問兒子狀況;當時她心煩意亂又難過,想不起來為何叫彭愛佳把「她寄的東西」拿出來。

沈若蘭下午解釋,她腦海中一直有林益世收陳啟祥二千三百萬的「數字」,所以她拿給特偵組一千八百萬,加上媳婦拿的八百萬,加起來就超過二千六百萬元,「如是我說六百萬元是林仙保的,就湊不出二千三百萬。」所以才說三百萬是林益世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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