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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響-堅持人權 總統柔中有剛 
中時電子報╱■王郁琦/總統府發言人 2009-03-31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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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昨日郭正亮先生的〈弱勢總統惡果〉一文,筆者認為,郭文的論點正好可以用來檢視:我們需要什麼樣風格的總統?

郭文認為,對於郭冠英的不當言論,馬總統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批評郭冠英,耽誤了十三天,用此說明馬總統的「弱勢」。然而,我們必須反過來問:在事件爆發的第一時間,招惹爭議的文章作者是「范蘭欽」,而當時並沒有積極證據可以確認郭冠英就是范蘭欽,身為總統,豈能不知「無罪推定」的道理?豈能不等事實真相的浮現就率作論斷?

而在「財產來源不明罪」問題上,道理也是相同。雖然每個人都希望弊絕風清,希望用最嚴苛的條款去約束官員,但政府在推動立法工作時,絕對不可以忘掉:「無罪推定」是現代法治國家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也因此長期以來,馬總統就主張「財產來源不明」若要以刑罰規範,必須以涉及貪汙罪為前提,才能課以他說明財產來源的義務。馬總統政見中就是如此主張,並非最近為了與立委妥協而改變。

總統是國家公器的表徵,對總統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公信與正確,特別是在攸關人權的議題上,總統尤需格外的謹慎。否則總統一旦「強勢」成習,恐怕人們會反過來批評他漠視人權、獨裁專斷。難道白色恐怖的歷史,已經被郭先生遺忘了嗎?

如果總統因堅持人權理念而被人誤解為「弱勢」,那麼我們應慶幸:至少我們的總統,把維護人權看得比塑造「強勢」形象重要。這種對「人權」的堅持,看似柔弱,其實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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