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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航空三大不友善 不賠償不退款無法罰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6.04.29 00:00

近年國人出國旅行喜歡購買廉價航空的便宜機票,但大部分廉價航空業者在現金退款或賠償責任方面有諸多限制。台北市府查核15家廉價航空業者的運輸條款及網頁資訊,要求業者檢討3大不友善項目。

15家廉價航空業者的運輸條款及網頁資訊中,台北市府針對影響消費者權益較重大的項目進行查核,包括運輸條款及網頁重要資訊使用語言、消費者更改機票及退票規定、航空公司取消及延遲航班是否以現金退款、機位超售是否賠償及現金退款、有無建置網路異常而重複扣款處理機制等。

法務局發現3大不友善情形,包括廉價航空取消及延遲航班,雖會提供轉班的服務,但大都不會以現金退款;機位超售時,部分廉價航空如酷鳥航既不賠償也不退款;消費者購票後因個人因素申請退票,威航、虎航、全亞洲航空長途運輸、酷航、酷鳥航、欣豐虎航、香港快運,完全不接受消費者退票要求。

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目前交通部公布的「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因範本並不具強制效力,無法拘束航空業者,產生保護消費者的作用。為減少消費爭議,呼籲廉航業者應落實民航局104年12月8日要求低成本航空公司精進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並建議民航局定期確實瞭解業者執行情形。

何修蘭提醒消費者,廉價航空機票價格雖然相對便宜,但其在更改、取消或航班調度等方面,對消費者較不友善,因此選擇廉價航空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及資訊,尤其在促銷機票搶購時更應留意。如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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