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楠梓警分局嚴正譴責性騷擾或跟蹤行為,並呼籲社會大眾能用傾聽、包容理解與支持的態度來認真對待被害人,給予支持與鼓勵,幫助被害人走出陰霾,並呼籲任何人面對性騷擾時,應勇於出面指認並提告,楠梓分局將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以遏阻是類不法行徑,避免更多人受到違法侵害。 有關我是楠梓人社群媒體今日PO出「之前在後勁地區出現 ,紅衣男, 今天出入在右昌地區,請各位年輕女生要小心自己」,楠梓警分局調查該紅衣男係張男(37歲)曾於110年10月依違反社維法68條藉端滋擾移送簡易庭裁罰2次,法院簡易庭均裁定不罰;110年11月依性騷擾防治法25條移送橋檢偵辦並已於111年1月起訴在案(尚未判決)。且在108年有4件涉嫌性騷擾防治法,函報社會局裁罰;109年並未犯案;110年3件涉嫌性騷擾防治法再函報社會局裁罰,惟張男對犯行提起申訴。另張男去年12月曾去大學32街騷擾女姓,警方啟動約制,張男一度離開楠梓,未再犯案,惟昨(28)日再度德賢路上知名連鎖賣場騷擾女性,遭網友PO網。 楠梓警分局將會主動關心被害人,並將相關影像等卷證再予以檢視,訪談店員及調閲店家監視器釐清案情,如有不法行為,將對張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移送,以防更多人受害。 楠梓警分局已依規定通報,並啟動調查機制,對於張男之前的犯行,皆有掌握並移送、裁處及轉請衛生、社工等社政、衛生機關協助介入處理;另「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6月1日上路,未來若涉及跟蹤尾隨、盯梢守候、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8項行為都可能觸法,請民眾注意,未來警方將針對上開犯行,依法予以究辦。(圖/楠梓警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