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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寧隨想錄》我當了83天保險司長

優傳媒/ 2022.04.04 06:54

 

作者/戴立寧

 

為了拓展 銀行-保險 ( banking-insurance) 業務, 我被我自己曾經任職的銀行告了刑事,一路窮追猛打,糾纏了四年多;這是我一生之中最無奈/困頓的時段。 不過,對於保險,我卻是有感情的;還做了83天的保險司長。如今想起那一段時光的逍遙/帥意,不禁莞爾。

 

1993年的1月16日,我接任保險司長;83天之後,同年的4月10日,就離職他調。83天,正好和袁世凱當皇帝的時間相當。不過, 據說袁世凱當皇帝當得焦頭爛額、事事煩心;而我,記憶中那83天,卻是 豁然開朗,痛快淋漓。

 

早在1979年,當時的錢幣司長季可渝來我辦公室,偶然談起我教授商事法的事。他突然問:保險法是不是屬於商事法?錢幣司正在修正保險法,可不可以幫幫忙?…。於是就被抓差修改保險法。後來季司長又說,法律修改最好要有點實務經驗,乾脆就調到錢幣司來好了。錢幣司後來改名為金融司,我留在金融司,從專門委員,副司長而司長;保險一直是我主管和關心的項目。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而保險這一行,在早期,似乎是外行多於內行。對於保險專業人才的養成,可說是:重中之重。

 

有錢好辦事;經費現成:保險事業發展基金。以往,這筆錢多用來獎助國外的進修。我留學期間,感覺到國人留學,文憑為重;為了念學位,犧牲一切,專挑一些容易的學分/教授;學位念到了,學問未必。說得嚴重一點:空有學位,一肚子草包。

 

既然要為保險業長期培育專業人才,何不就地取才。1980年秋,我一通電話打給了久仰其名、未曾謀面 的台大商研所陳定國教授,請他研究在臺大成立一個碩士班,招收保險業的在職學生。入學後給予基本的企管訓練,再配合他們提出的論文題目,派到國外的保險專業機構 (不一定是學術機構) 研習。

 

臺灣大學商研所保險在職班一共舉辦了三屆,為保險業培養了30位專業人才。1983年,台大要成立管理學院,陳定國教授是最有希望、同時也是最有資格的人選。於是競爭者傳出了一些閒言…。部長徐立德讀報知悉,不願惹此是非,找我要把這個班立時關掉。

 

當時第三屆招生已經放榜了,我堅持要停也要辦完第三屆。徐部長大表不悅,氣呼呼地說:“要准,你准好了,我不管你!”我回到辦公室,批准再辦一年。

 

這項立意甚好的保險在職專業碩士班,可惜只辦了三屆;為保險業培養了30位專業人才。這30位學員,後來在保險或其他行業都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比如說:鄭濟世和陳源勳擔任過保險司的司長和副司長,曾武仁任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總經理,熊明河/宋道平分別擔任台灣最大的人壽/產物保險公司總經理…。

 

1993年1月16日,我來到熟悉卻又陌生的保險司;等著我的是近百件審查未完的新保單和幾十箱還沒有來得及啟封的新保險公司設立申請檔案。同仁們朝夕加班,忙得不可開交。閒散慣了的我,面對如此情景,唯有太息唏噓。

 

懶人只有懶辦法:我把所有未及審查的新保單全數都退回了原申請公司,請他們重新申請;這一次要明確注明新保單和標準保單有什麼地方不同,並詳細說明差異的原因/理由。保險司人手有限,實在沒有辦法、也沒有必要為這些保單條款逐字逐句核對。我讓多數同仁集中心力於新保險公司設立的審查。

 

83天,在我離開保險司之前,幸賴保險司同仁的通力合作,核定了近百張新的保單,相關其他待辦事項都已辦理完竣(包括新保險公司的審查),積案也清理一空。

 

往事已矣,我一向自詡瀟灑,揮揮衣袖,揮別那昔日的雲彩。不想留下痕跡,又何必留下痕跡!? 沒有想到,一家財經出版社找上了門,希望由我口述那些曾經經過的往事。我一向認為,成功的事例沒有什麼好驕傲,也很難複製;但是失敗的教訓卻值得警惕。前車之鑒,我們在這兒已經跌了一跤,後繼者務必小心。

 

為了這份口述歷史,我不得不重新檢索一些舊有的剪報和回憶。往事如煙, 頗多不堪,偏偏在保險司這短短的83天,雋永片段,耐人回味。

 

82年1 月16日接任保險那天的次日,《經濟日報》的剪報:“財政部決嚴管保險公司財務”。保險公司的管理,經緯萬端,其重點在於支付力的維護,必須要從財務管理上著力。交接保險司長職位給我的前任保險司長簡松棋,本來是我在金融司時找來管理保險的副司長。他的專長是會計,當時我對於他的要求就是發揮會計方面的專長,儘快建立保險業財務的“預警系統”。

 

 

擔任保險司長的第20天,82年2月5日臺灣《經濟日報》的剪報:“戴立寧不准屬下加班”。

 

一鱗半爪::1993年2月5日《經濟日報》及16日《工商時報》的兩份剪報

 

我是個不加班的人,也不希望我的同仁加班。理由很簡單:一個人果真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地工作了6-8個小時,精力和心力早就被掏空/榨乾了;加班徒具形式,休息才能走更長的路。

 

就任保險司長的第21天,82年2月6日《自立早報》的報導:“掃除慢工出細活的傳統”。我從來不相信慢工會出細活,所以慢、所以磨,都是沒有效率的表現,關鍵在於專業的欠缺。事先的準備和規劃,合理的分工和協調,才是重點。

我真心認為,加班絕對不是好現象,突顯的是能力問題:加班者的工作能力問題,他主管的管理能力問題;或者兩者都有問題。平時例行的工作都要加班,如何處遇緊急事務?更不要說未來市場管理的規劃了。

 

接任保險司長滿月、82年2月16日,面對“保險監理官應扮演何種角色?”這份遲來的詢問,其實早在我擔任金融司長的時候,就曾經仔細思考過這類的問題, 也嘗試著尋找不同的答案。

 

管理者需要有“Vision”(“願景”/“視野”),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知其然),更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知其所以然) …。對於《工商時報》記者張明輝的問題,我的回答是:“馬拉松裁判”。

 

簡單地說:馬拉松裁判的工作和球場的裁判不同;前者注重事先的規劃,後者注重臨場的監督。參與者的自律是馬拉松紀律建構的極重要部份。保險管理如此, 銀行管理如此;在後來我負責證券市場的管理時,更加強調這點。

 

其實,我離開保險司職位之後,耿耿於懷的有個 未了心願:那怕已經離開公職好久好久之後,每一次有機會遇到在任的財政部長(邱正雄、許嘉棟…)時候,都不忘鼓吹一下“年金保險”的重要。年金本不專屬於保險,是我藉修改保險法之便,硬是把它加了進去的。我認為:現代人的生老病死早已不再是危險,而最最危險的事是:死不掉!

 

如何在垂暮之年, 過一個有尊嚴的生活 ?!

 

臺灣保險市場一向不重生存保險,死亡險永遠是主流;和美國或日本生存險和死亡險各半情形相差很多。之所以如此,原因很多:保險業者的努力不夠(跟保險行銷制度和社會對於保險的認知有關)、相關稅務規範未能配合(所以要找財政部長或稅務主管談)等等都是原因。

 

臺灣的保險頗多特異的現象,14歲以下兒童的死亡,有人力爭必須保險;而早就進入了老年社會的臺灣,銀髮族的福祉,卻無人聞問。

 

作者簡介

戴立寧,一輩子的法律人。在法學院做了10年的學生;教了40多年的書;偶然的際遇,做了26年的公務員,從基層到高階。也曾寫過些雜文,月旦人物、評議時事。〈隨想錄〉無非是重操舊筆,隨興隨緣隨想,記錄些所見所聞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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