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聞)【記者潘明賜/桃園報導】桃園市台66快速道路西向14.6至11.5公里及東向3至6.9公里,以及台7乙線雙向8.2至12.1公里,2處區間測速於2月18日通過資安檢測,經宣導及檢視後,桃園市警察局今(25)日宣布,28日恢復執法,呼籲駕駛人遵守速限行駛,保護自己也保障他人,避免荷包失血。
另外,桃園台61線觀音、新屋段雙向區間測速,24日首日取締56件;月16日啟用之台3線大溪、龍潭段區間測速,取締1,477件,累計已啟用的3處區間測速,取締1,533件。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超速為交通事故重大原因之一,因快速道路違規超速比照高速公路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及43條規定,最低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鍰;較一般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為重。
另駕駛嚴重超速,即超速60公里以上,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至2萬4,000元不等之罰鍰。
警方並說明指出,24日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函文,因應淡水大橋完工後,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起點0K樁號調整至新北市淡水區,新北市與桃園市市界原為22K+300、新里程為16K+624;預計3月31日前陸續調整完工,轄區區間測速公告里程也配合修正,也請駕駛人留意。
交通大隊表示,嚴正執法的目的,是提醒駕駛遵守相關速限行駛規定,以維護民眾生命安全,而不是取締開罰,請各位駕駛人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