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玉柱、黃瀅茹/台北報導
重閣講堂住持「悟空法師」,以「法不孤起緣生、緣滅」當作他自己的座右銘,所以他平日在努力「如法修行」、誦唸大藏經,因為「大藏經」是佛教經典的「總集」,所以也被稱為「一切經」,但因為字體小,每次誦唸大藏經後,眼睛就非常吃力,造成「視力模糊」、連字體都看不清楚。
悟空法師因而要在111年2月1日(即農曆春節初一當天),發起新制大藏經,將字體放大至全套之十大類部,並命名為〔佛經寶藏〕,並起壇讀誦,農曆春節初一當天十點,同時舉行寫經、印經、讀經盛會,讓參與者都能蕩滌塵垢、法雨均霑,得到圓滿、自他之佛法義利;此是悟空法師「深入佛法大海」的方便法門之第一宏願。
他第二個宏願,就是民國79年成立的「彌陀文教基金會」,早日完成「森林彌陀小學」,「森林彌陀小學」不但是培育未來僧才的地方,也能在教育工作上,降低社會問題,更能提共孩子一個成長的園地,「悟空法師」指出,他成立基金會後、興辦「森林彌陀小學」前,一定會將以前幾家「彌陀小學」的缺失,做出詳實的改正,避免重韜覆轍、而讓法界再次丟臉。
「沙彌」是佛教中對年齡不足20歲,或其他初級出家男子的稱呼,沙彌是梵語,義為勤策男,他們受比丘的策勵,所以又有息慈之義,世界最早的沙彌,是釋迦牟尼的兒子「羅睺羅」,他出家時只有7歲,年紀太輕,不得受具足戒,所以釋迦牟尼讓他以「沙彌」的身份修行。
現代欲成為沙彌、或沙彌尼者,必須經所欲加入的僧團同意後,舉行公開的出家儀式,7-13歲,稱為驅烏沙彌(尼),因其可以擔任在曬食場上驅逐鳥雀等簡單工作,而14-19歲,稱為應法沙彌(尼),因其能順應沙彌行法,而在20-70歲內出家者,稱為名字沙彌(尼),因其按年齡本來可以做比丘,但因緣不具。
第三個宏願,就是長期當孤兒院的志工、及認養孤兒,他長期到各地參訪孤兒院,
看到許多孤兒院的工作人員,都很發心的投入照顧孤兒,但是社會上卻很少人去關心,讓他難過、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