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5日晚上11點左右發生在台17線省道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段土地公廟前,疑因土方糾紛,談判起衝突,進而引發對頭部直接開槍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組專案小組,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循線追查並透過關係策動犯嫌,6日上午即向警方投案。張姓、侯姓及許姓犯嫌經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今(7)日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表示,5日晚上11時許,在嘉義縣東石鄉某土地公廟,發生槍擊案件。犯嫌侯○○等人因所營事業與友人張○○等人,發生口角糾紛,雙方均心生不滿,各自邀集友人助勢,進而互持改造手槍駁火,被害人張○○駕車搭載許○○與侯○○方人馬持槍互相射擊之際,頭部中彈,所駕的車,因失控衝撞路邊護欄,生命垂危,犯嫌侯○○等人見狀,分別駕車逃逸。
檢方指出,警方獲報後,將被害人張○○送醫急救,並即時報請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本署隨即立案並指派陳睿明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本案。嗣經警方循線追查,犯嫌張○○、侯○○、許○○等人在6日上午,先後到朴子警分局投案,並由偵查隊帶同許○○至雲林縣麥寮鄉某處起獲改造手槍2把(均含彈匣)及子彈4顆、彈殼1顆,同侯○○至嘉義縣東石鄉某學校旁空地起獲改造手槍2把(均含彈匣)。
案經警方移送承辦檢察官陳睿明複訊後,認為犯嫌張○○等3人均涉及刑法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違法持有改造槍械等罪嫌,所為係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情形,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今(7)日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強調,嘉義檢警平日即針對轄內槍枝之管制,積極布線,以達到掃盪非法槍枝之目的;本案發生後,警方亦能迅速追緝到犯嫌所在,查扣作案之非法槍枝、子彈,雖無法阻止憾事之發生,惟仍將持續確認案情,並積極查緝槍枝來源,以保障民眾之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