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局指出,利用「環警監聯合稽查」,集合各主管機關之專業及力量,針對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查檢驗,由環保局直接於現場進行噪音檢測,並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另外,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則由警方及監理單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本次聯合稽查勤務共計攔查各式車輛54輛,並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牌照借供他車使用、使用他車牌照、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道路3件;第16、18條改裝車輛44件;第21、22條無照駕駛、越級駕駛3件。另環保局於現場進行車輛噪音量測,計有2件超標不合格。
第三分局呼籲,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車燈(LED、HID)或拆除消音器等,不僅影響社會安寧,更易造成交通危險,警方持續全面加強稽查工作,展現執法決心與能力,並利用各種機會,加強宣導,促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共同營造本市安全、順暢的行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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