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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110年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 即日開放報名

大成報/于郁金 2021.11.16 01:22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消防法第13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執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金門縣消防局表示,為此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訂於110年12月13、14及17日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

金門縣消防局說明,本次辦理110年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即日起受理電話、傳真及線上報名,相關聯絡資訊如下;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5樓之6;電話:(02)2361-2119,傳真:(02)2361-6915;網址:「http://www.119fire.org.tw」;E-mail:「[email protected]」。

消防局指出,本次訓練課程假國立金門大學舉辦,初訓日期為12月13、14日,內容包括火災預防相關常識、消防安全設備操作、防火避難設施檢查、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以及消防防護計畫製定等,共12小時課程;複訓日期為12月17日,內容針對員工教育訓練及防火管理對策進行研討,課程時數共6小時;每期招收之學員人數各為50名,額滿截止,詳情請見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網頁。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且防火管理人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

金門縣消防局表示,今年適逢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諸多場所無法順利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請金門地區各機關、學校及場所務必把握機會派員參訓,以利後續推動場所內防火管理事宜。新聞圖片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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