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羅蔚舟/苗栗報導】 依據台灣區造紙工業同業公會資料顯示,在2020年台灣有66.2%紙製品被回收再利用,數量高達280萬公噸,相當於每分鐘約有5,327公斤的紙被回收再利用,大家常見的影印紙、考卷、廣告傳單、包裝紙,都可以分在一般紙類,回收後進入造紙廠做再生紙漿原料,可再製成家庭用紙、紙箱等,字面上有紙並不代表可以被回收喔!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華盛表示,若是紙上沾有油漬,或摻有其他成分如金屬的複合材質紙、衛生紙、紙尿片,都是不能再生的,請勿歸類在可回收的廢紙中,請直接丟入一般垃圾桶;若是紙類混入沾有油漬或其他複合材質紙張,會影響再生紙品質,該局積極推動正確環保回收知識,呼籲民眾落實正確分類,提高紙類回收再利用率。 陳華盛局長表示,常被誤認為一般紙類的複合材質紙: 1.離型紙:貼紙撕下來的底襯。 2.複寫紙:發票用的複寫紙。 3.熱感紙:電子發票、自動提款機明細表等。 (圖由苗栗縣環保局提供/苗栗縣環保局推動正確環保回收知識,呼籲民眾落實正確分類,提高紙類回收再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