莿桐分駐所警員鄭伊珊及王日成前往報案人住家,詢問詳細案發經過並確認現場周遭狀況。經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該部機車竟是由報案人的先生騎離住家,再詢問婦人的先生,其先生竟然忘記將機車停在何處,只回想起當天確實有騎車出門,然後步行回家。
警方研判以走路的方式回家,機車應該停在離家不遠處,遂以周遭監視器進行搜尋,最後於早餐店旁發現該部機車,原來是當天早上婦人的先生騎機車去買早餐,因平時都用走路的,買完早餐即習慣性的走路回家,渾然忘記機車還停在早餐店旁。
婦人十分感謝警方積極幫她尋回機車,否則以為愛車遭竊,內心十分忐忑不安,並大讚員警效率很好,能夠在短短幾小時就尋回愛車。
圖說:婦人的先生買早餐忘了將機車騎回家。(記者廖承恩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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