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因應近期國內部分地區房地產價格異常上漲問題,行政院去(109)年12月3日通過「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由相關部會分短、中長期循序推動,台南南市政府在6日第485次市政會議,亦由財政稅務局進行「房地合一稅及房屋稅修法」重點報告。 立法院財委會3月29日初審通過房地合一2.0相關修正草案,規定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2年內出售課45%,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祭出重稅抑制炒房;生效日部分則保留朝野協商。 台南市副市長趙卿惠6日在市政會議中,也轉達市長黃偉哲指示,政府的目標是打擊炒房而非針對自住,並且盡力避免影響租屋市場。針對不當哄抬與紅單炒作等情事,地政局與消保官、地政局等單位應進行聯合稽查,避免無辜民眾受害,且須持續關注中央修法進程,當房地合一稅法案通過後,市府必須無縫接軌。 財稅局長陳柏誠表示,房地合一所得稅修法重點有四:首先是延長短期交易時間,兩年內出售就要適用45%稅率,逾兩年、未逾五年適用35%稅率;其次法人比照個人課稅,將營利事業納入房地合一差別稅率,最高也是45%;第三則是擴大房地交易所得課稅範圍,納入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也要適用房地合一稅;最後則是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修正房地合一成本計算中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防堵避稅行為。 又,四種交易不受修法影響:個人非自願因素(如調職),個人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維持稅率20%;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維持稅率10%。 陳柏誠進一步指出,房屋稅條例修正重點在於房屋稅條例第15條,修正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以下免徵標準,將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3戶免稅,防堵分割房產避稅,預估台南市受影響法人計716人,房屋計1,466戶,增加稅額約88萬元。以自然人持有台南市戶數超過3戶者預估受影響計927人,房屋計5,089戶,增加稅額約95萬元。 至於中央暫不推動囤房稅原因,陳柏誠表示原因不外下列幾項,囤房定義困難且複雜度高;稅額易轉嫁予租屋族;城鄉房屋價格差距大,訂定全國統一標準不易;對資金雄厚之屋主,增加持有稅,無法促使其釋出房屋;韓國25輪打房政策經驗,加重持有稅抑制房價及囤房效果不彰等五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