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記者黃誌寬報導】新竹監獄主動關懷長刑期病弱收容人 ,新竹監獄一名吳姓收容人,刑期逾30年以上且患有多項慢性疾病,需定期就醫治療,其前妻與子女於其入監服刑後,仍持續予之關懷,惟因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吳員係編為第四級收容人,僅親屬得以辦理接見,礙於法規無法與其辦理接見。
新竹監獄主動聯繫瞭解發現,雖法律上前妻身分非親屬關係,但彼此間確實仍持續存在良好互動及關懷鼓勵,該監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9條規定,核准吳姓收容人之前妻列為固定辦理接見的對象,如此,使收容人得以安心服刑,保持樂觀態度,積極接受治療,並使其前妻及其子女得以瞭解監內生活情況,藉由維繫親情,促進正向關係連結,以家庭支持的力量促使收容人改悔向上,早日順利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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