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臺南市的長輩們,110年度的計畫已經可以提出申請囉!只要您符合以下的條件,便可以到合約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 (一) 設籍於臺南市(民國107年12月25日前設籍於本市,且持續在籍者)且於民國4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之市民或民國5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之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二) 申請顎健康有功能之牙齒【含智齒】存3顆以內。 (三) 補助者之限制: 1.每人每顎僅補助一次。 2.已申請過「內政部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假牙實施計畫」或「臺南市政府109年度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者,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3.申請者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未滿20%者(以108年度為綜合所得淨額在新台幣1,210,000元以下,由衛生局向國稅局查核)。 合約醫療院所可以到哪邊查詢呢?請掃描以下QR code,或電洽本局:06-6357716#240、242(洪小姐、王小姐)即可詢問。 衛生局提醒各位市民長者,為維護品質故每月院所可受理申請案件有限,請先與合約院所預約時間,避免久候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