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FB社群路竹區大小事民眾張貼於之違停案件,經湖內警分局查處,目前皆未獲相關報案。檢視貼文內容後,該自小客車停放位置為機慢車道,有併排臨時停車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可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民眾可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政單位或至警政信箱檢舉。 另民眾表示好意提醒反遭嗆一事,如當事人有感人格受損,可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方提起公然侮辱之訴,湖內警分局亦提醒民眾,行車時如遇到行車糾紛應報請警方協助,勿停下車與對方直接衝突,以免發生危險。 湖內警分局再次呼籲,駕駛人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停放車輛應停至適當處所,以免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甚至可能因引發他人交通事故而吃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