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創生重要一步 公告文史風貌區域範圍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因應自由行及深度旅遊等多元旅遊風潮,提供來嘉義市的旅客有不同住宿型態的選擇,嘉義市政府依據《民宿管理辦理》規定,今(25)日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民眾得依《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經營民宿。 嘉義市「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公告範圍為嘉義市「西側至縱貫鐵路為界(南面)及博東路以南、垂楊路以北及新生路以西圍繞之區域(道路中心線以內)」。 市長黃敏惠表示,1704年嘉義建城,至今已逾三百年,為臺灣最早建城的城市,有著豐富的人文底蘊,巷弄更有許多小驚喜。嘉義市近6000多棟木構老建築,許多整修後保留原有韻味,讓老靈魂有了新生命。 今年,臺灣地域振興聯盟選中嘉義市舉辦第1屆臺灣地方創生年會,代表嘉義市有發展地方創生的潛力,希望年輕人返鄉,藉由創新、創意及創業來提供不同的旅遊住宿型態,把觀光產業的餅做大。 市府觀光新聞處張婉芬處長表示,嘉義市舊城區本身就具觀光潛力,透過設計思維,可帶動地方觀光產業再造,發展新的商機。今年年初觀光新聞處就開始依《民宿管理辦理》規定,著手進行「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計畫。 張處長進一步說明,並非在此區域範圍內的建物就可以就地合法經營民宿,必須符合《發展觀光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才能申請登記民宿並經營。如果民眾有進一步的問題,請來電洽詢觀光旅遊科05-2254321轉686、687或688。(照片:嘉義市政府提供)